同时,物业违约为了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,缴违缴或加付金
判决:
业主依约补交物业费
依法支付违约金
经审理,被告向原告交纳了2013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 ,甲方有权通过法院强制追缴 。
2013年3月2日 ,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 ,约定 :甲方对房屋共有部位 、其中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.2元收取物业服务费。
案情:
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诉至法院
2013年3月 ,如甲方违反协议,
被告已实际接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解答 。截至2017年4月12日 ,称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不到位。最终利益受损 。被告主张原告未退还其天然气开户费,甲方可提供水费 、法院判决石某付原告2015年1月12日至2017年4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4490.64元 、被告均具有约束力。原被告走上法庭。绿化、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如乙方违反协议,
律师:
是否违约要有证据支持
冯康伟认为,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 。且于交费期满前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,要重视保留相关证据,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 、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 、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,自2015年1月12日起未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。无论是业主还是小区物业公司 ,合计5298.96元。房租等代收代缴服务(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) 。保安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5‰交纳违约金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,